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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参与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参与全国禁毒示范

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支队、中心:

   现将参与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参与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进一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切实加强全市各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根据市禁毒委员会《关于提前做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石禁毒委〔2018〕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度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华为组长,副局长邬宝申、尹占国、徐松波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任成员的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尹占国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跟踪问效、督促指导、总结报送相关信息。

三、工作时间

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12月30日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是抓源头。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督查企业依法登记备案;健全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强化溴素等新增品种和重点品种管控,加强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台账。

   二是促规范。严格管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督促企业将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督促企业规范流向登记管理,建立流向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物物相同。同时督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重宣传。在市禁毒委的统一安排下,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筹办“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发挥职能优势和行业特点,对毒品重点乡镇(街道)和毒品预防教育重点学校进行督导帮扶。同时结合“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

   四是谋合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期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共同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局各科室、支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对于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禁毒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性,遏制毒品社会危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动态推进、责任落实。局各科室、支队、中心要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的责任人、目标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局各科室、支队、中心要积极配合市禁毒委禁毒宣传方面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面,积极开展禁毒知识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的培训、宣传、教育活动,为实现我市禁毒形势不断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det365亚洲版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